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29日间的工作日,若当月无29日的,业务受理时间为11日至28日间的工作日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间的工作日。
参保单位用工参保、退工停保登记备案申报周期统一调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;7日至10日,社保中心暂停办理对外业务,核定参保单位当月应缴社保费;11日起,各参保单位缴纳当月社保费。
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29日间的工作日,若当月无29日的,业务受理时间为11日至28日间的工作日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间的工作日。
参保单位用工参保、退工停保登记备案申报周期统一调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;7日至10日,社保中心暂停办理对外业务,核定参保单位当月应缴社保费;11日起,各参保单位缴纳当月社保费。